股票代码
300572
行业动态

新闻资讯

News

机动车检验准备条件汇总

2021-03-04

分享

机动车检验前,要确认机动车是否具备检验条件,那车辆在检验过程中,

应该根据GB38900要求判断车辆是否具备检验条件呢?

对此我们根据标准汇总了一下内容供读者参考。

①保持机动车的清洁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中,外检、底盘静态、底盘动态均使用人工检验方法检查车辆的相应检验项目或被检验部件是否齐全、完好,漆面是否锈蚀,是否存在滴漏油(液)、漏电现象,是否有可视的裂纹、损伤、变形、松旷等情形。保持机动车的清洁,才能在检验过程中看清被检部件是否符合标准,精确完成人工检验的项目评判。

机动车如有滴漏油(液)现象,说明燃油、润滑油、制动液、转向液、冷却液等管路或容器存在问题,有安全隐患,存在火灾风险,需及时进行维修处理;滴漏的油(液)覆盖在部件表面,影响人工检验项目的目视观察;滴漏油(液)可能会影响制动、转向、发动机性能,不但影响检验的安全,还会污染检验场地和检验设备,因此在GB38900-2020的5.1.1中规定:“车辆应清洁,无滴漏油(液)、漏电现象,轮胎完好,轮胎气压正常且胎冠花纹中无异物,发动机运转平稳,怠速稳定,无异响;”


②检查机动车仪表故障信息

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前,如果出现制动抱死系统故障信号装置、机油压力报警信号装置、发动机故障信号装置、发动机冷却液温度警报信号装置、制动系统故障信号装置、轮胎胎压异常、故障报警信号装置等标志灯故障信息,以及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出现电驱动系统、高压绝缘、动力电池等有关的报警信号,本着为送检客户规范服务的原则,检验员在检验受理之前,应当书面告知送检人整改,符合要求后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③关注机动车重点信息

根据GB38900-2020中表4的要求,“所有检验项目应一次检验完毕,出现不合格项时应继续进行其他项目的检验,但不适宜继续进行检验的项目除外”。一般情况下在进行人工检验时,发现的不合格项不影响仪器设备检验的,应完成所有检验项目,不合格项目应记录在检验报告中。但是,送检机动车存在“被盗抢”“注销”“达到报废标准”“事故逃逸”“锁定”等情形以及存在影响后续结果的,应终止检验。例如,制动系统损坏等影响安全的、换厢等情形,需要整改后在进行安全技术检验。而如果送检车辆转向灯损坏、防护装置破损等项目不合格,则应安排车辆进行后续的项目检验,检验表、检验报告的相应检验项目应判定为不合格。